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0-08-24 浏览次数:92 |
各部、处、室,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浙越外学发〔2019〕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19-2020学年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申报流程 1.各学院、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核定岗位数,根据学生、岗位、资助金额等实际情况,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预算申请明细表》(具体见附件)。 附件1填表说明: 岗位分为三个类别。 一类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需要学生具有特殊技能或专长、岗位工作强度大要求高),不超过总申请人数的10%,工资额度为600元/月; 二类岗(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岗位工作强度相对较大要求较高),占总申请人数的80%,工资额度为500元/月; 三类岗(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岗位工作强度要求一般),占总申请人数的10%,工资额度为400元/月。 附件2填表时,岗位空缺学生姓名建议用“待定1、待定2……” 附表需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于9月26日前交至学生处金芳萍老师(电话:89114665,Email:147322322@qq.com),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要及时做好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审核。 2.学生处将根据各单位申请的情况汇总,充分考虑单位要求和学校的发展实际,核定岗位,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公布。部分专业性较强岗位将实行岗位对接。 二、岗位管理 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只安排给全日制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特殊技能外),同时应考虑学生以学业为主,保证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前提下,安排其工作岗位和工作量。 2.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 严格控制每月勤工助学费用的预算,不得中途提高,勤工助学实行二级管理为主,在每月预算没有超标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院、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岗位,岗位安排时不得出现一岗多人。一旦部门有人员增加,要及时撤岗,工作有变化需调整时,应及时告知学生处。有以下情况者不列为招聘对象:(1)受过违纪处分者;(2)有不及格科目者。 4. 设岗部门要根据考核细则,对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工作分A、B、C三个等级进行考核,A级全额发放月度工资,B级、C级月度工资要做相应扣除,以培养学生工作责任心,提升学校资助育人内涵。各用人部门上报的勤工助学月度考核工资表,要符合学校的财务规定,规范合理且不得出现数据金额书写差错。 5. 学生处将不定期与各单位沟通了解,学期中将会同岗位设置单位对助学岗位运行情况、学生工作情况等进行中期检查考核。单位勤工助学用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向学生处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预算申请明细表
学生处(党委学工部) 2019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