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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学院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的管理办法
发布人: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0-04-09   浏览次数:20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扩大学术交流,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会议及培训包括国内外各级各类学术团体的年会、专题研讨会、科研项目会等学术会议,也包括教材编写、教科研课题研讨等教研会议。

第三条 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的教师必须在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

第四条 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的基本条件:

1.学术会议的主题须与申请者的学科专业或学术专长领域一致,申请者有与会议主题相关的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2.会议主办方须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及部门。

3.申请者须有会议主办方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原则上应提供会议交流论文或其他交流材料。

4.申请参加境外学术会议还须符合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 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是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学院为教师创造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的机会,鼓励、支持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第六条 参会者须提前做好参会规划,一般在会议正式举行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参加会议之前未向学院提出申请、或提出申请未获批准,不予以资助。

第七条 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教师参会前均须填写参加学术会议申请单,由系主任、分管教学或科研副院长审批同意,最后经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方可参会。

第八条 凡使用学校或学院经费的参会者需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新技术、新项目、参会照片等内容撰写成通讯报道在学院网站上发布、共享并存档,有重要内容者建议在教研室、系部进行主题分享或开展学术讲座。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的会议及培训,会议费和差旅费按学校规定报销,与所申请会议无关的支出由申请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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