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 |
发布人:综合办 发布时间:2017-05-13 浏览次数:37 |
各学院、毕业班班主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扎实推进浙江省高校“寒门学子”就业关怀计划,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浙江省教育厅将继续联合《钱江晚报》开展“2017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2.热爱学习,成绩优良,获得学校“SPT个人系列”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形式: 1.请各学院按不超过2017届毕业生人数的1‰比例(四舍五入)进行推荐,学校招就办将在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4名推荐参加“浙江省2017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 2.对于各学院推荐的其它优秀贫困毕业生,请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落实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3.各学院将《浙江省“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于2月28日前交至学校招就办陈晓贤处。 三、工作要求: 1.推荐材料内容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一个)。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2.各学院应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和报送材料的质量,把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推荐上来。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强迫,不便公开的信息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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