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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 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办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41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浙越外发〔2016220号文件精神,自201512月上旬至20171月下旬组织开展以“深化学业服务、岗位落实和重点工作服务”为主题的“2017届毕业生深化就业服务五十日行动”活动。为进一步开展专项行动,提高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特制定本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12月上旬—20171月下旬

二、活动内容

(一)各学院要进一步对毕业班班主任开展“三知三会四落实”的工作的培

训和落实工作。

明确毕业班班主任要知晓国家、学校、学院总体的毕业生就业形势、政策、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特别是对学校提出的就业质量要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诚信就业工作要求,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等要求要十分明确; 要知晓班级每个学生的就业发展意向,以及他们对实现自身就业目标的思路、条件、困难、途径和所做的准备; 要知晓分类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的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

明确毕业班班主任会根据学生的就业意向,准确到位地帮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分析,开展切合学生实际的分类指导; 会根据总体的就业形势和学生的个体情况,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帮助引导学生确定合理的就业目标定位,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指导和帮助; 会按照学校、学院的就业工作安排,在组织学生参加有效的就业辅导和实践的基础上,合理调配和运用各种就业信息、资源,帮助班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的指导服务。

明确毕业班班主任近阶段要全面落实对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思想、就业定位、就业政策、就业策略以及诚信就业等各项工作内容的教育引导;要重点落实对 “三项重点工作”和就业困难的学生的针对性指导服务和帮助,落实对学生的诚信就业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要及早开始对学生在毕业后接受跟踪调查的教育;要落实好毕业生的《就业实践课》课程认真学习的同时,要落实好学生及时完成就业应聘所需的高质量材料的准备工作,获取就业信息,接受应聘面试的技巧,及早做好应聘实习就业岗位之前的各项准备等相关工作;要落实规范做好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建档工作,特别是列入“三项重点工作”的学生的具体去向落实情况,“就业困难”学生(指因形象、心理、经济、家庭、学业等造成就业应聘困难的学生)的帮助落实就业工作的阶段性过程管理服务的档案。

(二)各学院要对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进行摸牌,帮助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班学生认真总结评估自己的学业状况,要求每个学生对自己能否顺利完成学业,本科学生还要对能否顺利获得学士学位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后,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各学院要根据前期工作的安排全面落实2017届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各学院要积极引导、帮助毕业生参与寻求就业实习岗位的实践活动,实现在本学期寒假学生离校之前100%的毕业生落实就业或实习岗位的工作目标,并按照招就办的通知要求上交相关材料。学校招就办要建立对工作进程的过程管理机制。

3)要进一步深化重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学校招就办要根据“学校就业质量目标绩效管理”的指标要求,针对“三项重点工作”、诚信就业教育等工作状况进行过程管理和抽样检查,各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做好自查工作,确保就业指导和岗位落实的每个工作过程都实现诚信,做到既做好就业指导和岗位落实工作,又杜绝虚假现象。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的动员工作

 2017届我校毕业生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由于换届、毕业班班主任调整等原因,部分领导和毕业班班主任在就业工作业务方面需要就一步加强学习,因此各学院要在放寒假前组织辅导员、辅导员、毕业班班主任深入学习费书记在招生就业工作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落实50日行动计划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专项行动的实效。

2.认真落实2017届毕业生实习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广大毕业生尽早落实岗位,实现成功就业。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招聘会后学生就业、实习岗位落实情况,继续推动深化就业服务50日行动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完成毕业生在寒假前100%落实实习岗位的工作目标。请各学院学工办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请参照附件1、附件2),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16日前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陈晓贤处(该项工作通知在元旦前已布置)

3.认真开展对“就业困难”学生的排摸和指导工作

学校对毕业生工作的要求是让优秀的学生优质就业、中等的学生满意就业、后进的学生充分就业、困难的学生开心就业,因此各学院要对因形象、心理、经济、家庭、学业等造成就业应聘困难的学生进行排摸,建立过程管理和帮扶的档案,制定“一对一”的帮扶计划。

 

 

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 实习工作的通知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际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对于锻炼、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顺利择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的管理与指导,促进和改善毕业实习效果,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对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每位学生必须明确实习目的,选择与就业相关并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确保实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今后就业打下基础。
2.要求学生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熟练运用所学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在实践中锻炼自己。
3.要求学生虚心好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对象
2017届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
三、组织形式
1.可由学院安排实习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学院须引导学生选择与专业相关并有就业意向的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并统一备案。
2.各学院应向学生介绍所在学院所建的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充分了解校外实习基地的情况,并组织、动员学生前往基地进行实习。
四、组织领导
1.教务处作为毕业实习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组织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对各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2.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在主管教学院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应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动员,向学生开展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关规章制度教育,提出本院毕业生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的具体要求、实习成绩的评定与考核办法等工作。
3.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按照毕业实习大纲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本科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应包含:实习的目的和任务、实习的内容和要求、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的写作要求、实习成绩的评定与考核标准等。
4.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和指导工作,要加强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要多关心、帮助毕业实习生,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毕业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帮助毕业实习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各学院应为每位毕业实习生指定一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
 
五、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参与实习计划的制订,组织毕业实习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和步骤;
2.配合实习单位检查与指导毕业实习生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任务;
3.指导和检查毕业实习生的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4.为强化毕业实习的管理,指导教师应通过各种方式与毕业实习生保持联系,并对毕业实习生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直接了解毕业实习生真实的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及时、有效处理实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5.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实习鉴定以及评定毕业实习生的成绩。
六、时间安排
1.毕业实习时间为2017114日至2017531日。
2.毕业实习期间,学生应于20173月、4月各返校一次(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或根据学校举办校园毕业生招聘会时间,可调整具体回校时间),其目的是:
1)实习指导教师检查实习生的实习记录,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并给予实习指导;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检查论文(设计)撰写情况;
3)实习指导老师了解实习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并给予就业指导;
4)参加学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
七、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生应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1)必须记好《实习日记》(一本),语言类专业学生的实习日记提倡用本专业语言完成。
2)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进行实习鉴定,在《教学实习鉴定表》上填写意见并盖章(一式两份)
3)学生实习结束返校时要尽可能提交实习成果,如:职业资格考证、作品(产品)设计制作、方案策划、工作业绩证明、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竞赛或评比中获得的荣誉等。
2.严格遵守毕业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
3.毕业实习生要注意安全并加强自我管理。
八、实习安全
鉴于毕业实习这一教学环节在时空上的特殊性,要求各学院指导教师提高对实习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安全的管理:
1.各学院、指导教师均应对毕业生宣讲实习纪律,强调实习安全;
2.各学院、指导教师应动员学生参加实习保险。
3.各学院应安排学生在实习安全责任书上签名(见附件)。
九、成绩评定
1.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结合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期间的表现等以及《教学实习鉴定表》上对学生实习情况的评语意见评定成绩。实习成绩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
2.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执行。
3.各学院须在20176月毕业生离校前将实习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
4.实习规定上交的材料末交者视作不合格,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十、毕业实习资料归档
1.请各学院院办在20161231日前将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及盖章纸质稿)。
2.毕业实习结束毕业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要统计学生实习成果,做好毕业实习情况总结,并推荐校级优秀实习生
3.每位学生的《教学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要求其中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6月毕业生离校前送交学生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存毕业生户籍档案袋,另一份连同学生的《实习日记》、《教学实习鉴定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由各学院集中统一存档七年。
院办:89172812、89172813 学工办:89172814、8917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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