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承诺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的人员。 二、申请要求与时间限制 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到校报到后一年内(逾期不再受理),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和《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至科研处申领。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与《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表格可在科研处或人事处网站下载); 2.学院(部)审核 各学院(部)分管科研负责人对引进人才的起始科研项目进行登记(以便对引进人才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并在《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上签字。 3.科研处审核 (1)申请人把《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与《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递交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论证; (3)科研处把评审通过的科研启动项目进行登记并立项发文,同时由科研处负责人在《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上签字。 4.人事处审核 (1)人事处核定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最高金额; (2)人事处负责人审核,并在《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上签字。 5.发文拨款 (1)科研处拟拨款文件,校办发文; (2)财务处审核制作经费本。 6.申请人根据拨款文件填写经费预算,凭预算至科研处领取经费本,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发票形式报销经费。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