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申报】校级科研启动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次数:20
 一、申报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承诺给予科研启动经费的人员。
二、申请要求与时间限制
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式到校报到后一年内(逾期不再受理),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和《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至科研处申领。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与《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表格可在科研处或人事处网站下载);
2.学院(部)审核
各学院(部)分管科研负责人对引进人才的起始科研项目进行登记(以便对引进人才的科研项目进行管理),并在《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上签字。
3.科研处审核
(1)申请人把《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与《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递交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论证;
(3)科研处把评审通过的科研启动项目进行登记并立项发文,同时由科研处负责人在《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上签字。
4.人事处审核
(1)人事处核定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最高金额;
(2)人事处负责人审核,并在《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上签字。
5.发文拨款
(1)科研处拟拨款文件,校办发文;
(2)财务处审核制作经费本。
6.申请人根据拨款文件填写经费预算,凭预算至科研处领取经费本,并按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发票形式报销经费。
附件:
1.科研启动经费申请表
2.科研启动项目申请表